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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广告公司介绍广告合同制度

来源:广告设计   时间:2021-11-03 15:42:30

    广告合同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依法订立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成都广告公司认为广告合同除了具备经济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还有以下特征。
1.合同是一方当事人特定的,即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广告经营者,否则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2.广告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成都广告把广告合同分为两类:一是广告经营者按照广告客户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二是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客户的委托,为其完成广告代理任务的法律行为。
3.广告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订立广告合同必须按照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成都广告根据广告业务活动的内容,认为广告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1、标的及其数量、质量。标的是指承办或者代理的广告项目;数量是指完成 广告项目的多少;质量是指广告项目满足规定要求的特征的总和。
2、广告费用。
3、广告项目完成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广告原材料的提供及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期限。
5、技术资料、图纸或广告作品提供的期限、质量、数量及保密要求。
6、广告项目的验收标准。办法。期限。
7、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此外,当事人应尽量将合同条款规定得具体、详细,并且明确检验的标准和方法,保证合同正确、全面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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